各黨工委、二級黨委:
為加強對校屬各單位和項目冠名的管理,現將冠名情況摸底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冠名的界定
冠名是指以個人姓名、企業或社會組織商號、名稱或簡稱冠名校內學院或項目,分為學院冠名和項目冠名兩類。
1.學院冠名主要是指承擔學生培養任務的實體學院、實體科研機構等的冠名。
2.項目冠名主要是指用于人才培養、科學研究、師資隊伍建設、校園建設、文化創新等項目或專項基金的冠名,包括建筑風景類、虛體科研機構類、獎項或榮譽稱號類和其他類的冠名。
二、摸底內容
1.非捐贈冠名。各單位在沒有接受捐贈的情況下,以個人、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冠名學院或項目的情況,包括冠名對象、冠名方式、冠名時效等。
2.捐贈冠名。各單位接受個人、企業或社會組織捐贈并冠名學院或項目的情況,包括冠名對象、冠名方式、冠名時效、接受捐贈方式、捐贈方信息和捐贈金額等。
3.冠名情況摸底的時間節點為截至2020年4月30日。之前曾經冠名,但截至2020年4月30日已經取消冠名或者冠名項目已經結束的,不納入此次摸底范圍。
三、報送要求
各單位要對本單位的各類冠名情況進行全面梳理,做到應報盡報。各單位請于6月3日之前,將《非捐贈冠名情況摸底調查表》(附件1) 紙質版交至1403辦公室,電子版發送至wangyp@upc.edu.cn;《捐贈冠名情況摸底調查表》(附件2) 紙質版交至1316辦公室,電子版發送至sunjing@upc.edu.cn。
聯系人:王玉平86983207 孫靜 86983133
附件:1.
非捐贈冠名情況摸底調查表.xlsx
2.
捐贈冠名情況摸底調查表.xlsx
黨委宣傳部 合作發展處
2020年5月29日